广西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7-09-07 00:00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企事业单位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方式,端正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增强工业和信息化企事业单位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公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真实准确,及时简明;
  2、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
  3、公正便民,注意实效,利于监督。
    三、公开内容
    关系民生的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工业和信息化审批服务事项,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方面入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需了解的内容。需公开的重点项目主要为:一是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二是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三是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四是收费和处罚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五是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六是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七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八是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此外,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其他重要事项等也要及时对内公开。要围绕公开的内容,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服务承诺,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办事公开。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运作程序
    办事公开工作按以下程序运作:
    1、各单位按照要求,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重新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与工作方案下发十五日内将办事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上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向社会公布。同时要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序。
    2、每季度将确定要公开的内容由各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单位的公开栏进行公开,并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不能公开的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经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公开事项变更、撤消或终止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
    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办事事项的,受理部门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6、公开可采取以下形式: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设立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印发文件、资料、制作《办事公开指南》,以便基层单位和群众查询;开辟办事公开专栏,召开听证会、咨询会、民主议事会等制度。
    7、严格遵循固定性工作每年度公布一次;经常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向群众公布上季度应公开的内容,遇长假可顺延。

8、认真总结推行办事公开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