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市工信委网站(http://gxw.yulin.gov.cn/)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市工信委办公室,邮编:537000,电话:0775—2824150)。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李海文主任任组长,分管信息化领导陈继伟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委信息公开工作,向自治区及市政府报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目前有6名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工作。我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已列入本办年度经费预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本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承诺制、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目前建立有《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五公开”工作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玉林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预公开制度》等十个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委2017年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中心大厅及时公布,更加详细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均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本委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委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有行政审批窗口,在委办公室设立有政务公开查阅窗口、信息索取点和依申请公开窗口,落实好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方便向社会公众提供所需信息。
二、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我委行政审批项目,将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等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信委网站进行了及时更新;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我委及时在网站发布了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以上财政资金公开信息均按财政局文件要求分别发布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工信委部门网站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依据《2017 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信委网站完成我委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保障工作,同时按规定主动向“一中心两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工作,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本委制定了《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根据信息“谁发布、谁公开,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按照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控制得当、责任落实的原则,履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义务,2017年度我委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工信委网站主动公开。二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有本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主动公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媒体公开。2017年我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工业和信息化类信息共35条,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群众关心的工业经济运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电力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园区、信息化推进、两化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等信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公开。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及时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文件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开保障等方面。据统计,2017年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我委科学策划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群众来信、机关党建等方面的20多个一级栏目内容,并开设了普法专栏、“双公示”目录等热点专题,进一步完善了网站栏目,丰富了网站内容。网站内容全面、系统地涵括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各方面的职能,突出了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功能特色,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树立我委良好的政府形象打下了基础。2017年通过委部门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本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玉林市工信委在网站设置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及联系方式” http://www.yulin.gov.cn:8088/info/322102及表格下载窗口,为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今年以来,本委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委2017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本委通过委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委行政审批办)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业务,并明确有具体的工作流程指示图。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委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委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过任何一起举报和投诉,也没有因此而发生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提供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等方面的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2018年本委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全局和长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才培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