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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委库管理需要,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将对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调整增补要求
评委库的调整增补是职称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进一步优化评委库结构,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技术水平高、办事公道的评审专家队伍,以保障我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请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关于加强我区职称评审专家评委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7〕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委会专家库的调整推荐工作。在遴选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时,要综合考虑专业涵盖面和专家的专业水平、年龄、学历等要素,注重吸收我市各行业的高、精、尖专家和年轻专家入库。
二、评委库成员入库必备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在职人员,推荐中级评委库成员应取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以上,推荐初级评委库成员应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满两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职称未入库的人员)。
(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五)担任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退休人员、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担任评审专家。
三、推荐程序及报送时间
各单位按条件推荐人选,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和《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签署审核意见,电子版使用光盘刻录后同步报送。县级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工程系列职改办。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四、纪律要求
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员和评委会专家库成员重新调整后的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入库人员要严格遵守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如在参与职称工作中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工程系列职改办联系。
联系电话:0775-2823166
报送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A09室)
附件: 1.玉林市工程系列_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2.玉林市工程系列_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
3.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从事专业
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