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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20250057号
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科(工科、科工)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2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开发园区管委和各县(市、区)经科(工科、科工)局组织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相关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经科(工科、科工)局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请你们务必在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情况、企业申报材料、监督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函报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蒋菲菲,0775-2827456。电子邮箱:yljw505@163.com。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207号)
2.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