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和科技(科工)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申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通知》(桂工信汽车〔2024〕3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将对经国家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奖励资金4500万元。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分配广西2个名额。各县(市、区)请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积极申报试点。
2.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申报条件具体见附件)的县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机械装备产业发展科(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玉林市委市政府4A03A,邮箱:jjcyk2850380@163.com),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对申报材料中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性指标、政策目标、保障措施和应用场景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玉林市工信局机械装备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及电话:梁丽 285038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申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通知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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