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20240100号
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科(科工)局: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1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等函报我局,电子版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县(市、区)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报告函报我局能源科,并附企业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企业年度报告等材料,同时一并报送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附相关材料),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市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将列入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联系人及电话:张 静,0775-2827456;电子邮箱:yljw505@163.com。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
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194号)
2.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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