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工信节能〔2018〕238号
各相关县(市、区)经贸局:
为了做好2016年以来列入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但至今未实施完成的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以来列入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实施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9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2016-2018年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未实施的项目,请抓紧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通知精神, 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改造,经玉林市节能监察中心及所辖区域节能监察机构核实,将申请材料上报我委的,我委于2019年3月29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将按照桂工信节能[2018]926号有关标准予以补助。
二、列入2016-2018年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未实施的项目,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完成改造,经玉林市节能监察中心及所辖区域节能监察机构核实后,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我委的,我委于2019年9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将按照桂工信节能[2018]926号下调的标准予以补助。逾期不再受理资金申请。
三、各县(市、区)经贸(工交)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进度,认真组织项目核查工作,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并按有关要求按时向我委及市财政局报送奖励资金项目核查情况。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以来列入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实施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926号).pdf
2. 2016—2018年玉林市列入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项目(未实施完成)汇总表.xls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张 静 电话:0775-282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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