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科室:
现将《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五公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五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 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部门“五公开”工作制度如下:
一、决策公开
(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留下联系电话,为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畅通渠道;
(二)报批公文时,明确公文属性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对拟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执行公开
(一)将本部门的预决算情况、对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市政府的重要政策的解读、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公示;
(二)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三、管理公开
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职责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监督方式(含邮箱、联系电话、邮编、地址等)等管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服务公开
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明确审批类型、对象、受理方式、审批条件、应交材料、费用、办理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流程图、申请表等,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并下载申请材料。
五、结果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时将本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