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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林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25 10:06     来源: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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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工信节能〔201718

 

各县(市、区)经贸(工交)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印发广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68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玉林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7122

 

                                玉林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构建玉林市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玉林市统筹推进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以建材、陶瓷、机械、林板等行业、陶瓷、啤酒产品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2020年,初步建成完善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1家绿色工厂,开发2种绿色产品,建立满足我市绿色发展需要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工业绿色发展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内容

(一)组织绿色制造试点示范。

1、创建绿色工厂。重点在建材、陶瓷、机械、林板等行业选择一家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以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在机械行业建设绿色铸造工艺装备研究及发动机绿色铸造车间,通过铸造浇冒口工艺专家系统设计、铸件轻量化设计、造型工艺绿色化设计、铁水熔炼定量化浇注、生产过程清洁化设计,开发具有绿色车间能耗计量优化功能的中央控制系统和满足绿色化生产工艺要求的专机装备,并建设起绿色化应用示范铸造车间,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实现绿色制造技术对传统铸造工艺流程的升级改造。

2、创建绿色产品。重点在啤酒、陶瓷产品领域,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以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单位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为绿色产品示范试点,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优化建设全流程绿色产业链,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

(二)贯彻落实节能与绿色制造标准。

积极宣贯《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标准,督促试点企业落实标准相关内容;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等方面,构建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三)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依托现有网站平台基础,构建玉林市绿色制造服务平台,提供标准交流、政策法规宣贯、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宣贯指标体系。

根据自治区将要发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申请指南,明确我市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及评分标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训班,指导企业、园区组织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示范。

(二)评价创建效果。

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按照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园区达到绿色工厂、产品、园区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相应的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合格后形成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的总结报告。

(三)地方评估确认。

我委负责组织对企业、园区报送的总结报告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工作对照我市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重点关注绿色制造标准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机构编写的评价报告等内容。

(四)确定示范名单。

我委每年10月底前向自治区工信委推荐评估合格的绿色产品、工厂、园区示范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工信委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是否列入自治区级示范,并将符合国家级的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加强监督管理。

我委将定期在公共服务平台及委网站公布列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的绿色制造水平指标及先进经验等信息。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本地重点培育的企业、产品和园区的基本情况,积极指导和推动企业、园区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充分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力量,支撑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和园区,按照国家评价标准和评价创建效果的要求开展评价和申报工作。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组织企业、园区申报自治区节能专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重点扶持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优先推荐列入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申请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资金支持。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在公共服务平台及委网站发布绿色制造示范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对企业、园区进行诊断和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信息报送等形式,加大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的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推动绿色消费,引导政府和普通消费者优先采购先进绿色企业产品,形成关心、了解和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玉林市2017-2020年创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试点名单.doc

 

 

                                                                                                            20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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