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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3-28 17:00     来源: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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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基本职责是:

1、确认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保护区域;开展保护电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法作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监督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危害、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据工作职能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隶属于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总数为9人,事业编制9人,事业在职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2023年总支出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按照实有人数3人计算,总预算收入为39.93万元;2023年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为5人,所以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按照5人计算为62.60万元,比2022年增加22.67万元,收入增长56.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按照实有人数3人计算,总预算支出为39.93万元;2023年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为5人,所以一般财政拨款支出按照5人计算为62.60万元,比2022年增加22.67万元,收入增长56.77%。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5.96%,同比增加13.73万元,增长49.82%。情况说明:主要用于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3年比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该项支出预算是以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为5人测算的,比2022年增加2人。

(二)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4%,同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2.58 %。情况说明: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比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在职职工人数比2022年年初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9%,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 72.44%。情况说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23年年初在职职工人数比2022年年初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公积金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20%,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72.04%。情况说明: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年初在职职工人数比2022年初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相应比2022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60万元,同比增加22.67万元,增长56.7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30%,同比增加21.49万元,增长67.35%。情况说明:2023年比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在职在编人数比2022年年初增加2人,所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有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0%,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14.71%。情况说明:2023年比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在职在编人数比2022年年初增加2人,所以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也有所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按年初预算有计划及时足额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开展保护电力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电力执法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