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主要职能为: 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等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统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助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查处违反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行为,落实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预拌混凝土的推广、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等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总数为1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退休人员4人。
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任务、行业特点、人员配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综合部、业务部两个职能部。
(一)综合部
协调全中心基本运行,负责日常行政和业务综合协调管理。负责行政、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安全、教育、宣传、服务退休干部职工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内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检查与监督;负责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实物管理;负责绩效考核及评先等工作;牵头负责中心重要政策文件、报告、总结的起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部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等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统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查处违反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行为,落实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预拌混凝土的推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等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中心的固定资产(专用设施设备)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行政确认事项以及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97.54万元,同比减少22.43万元,降低10.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54万元,同比增加19.57万元,增长11.00%,增长的原因是专项业务费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减少。总体来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4万元,同比增加19.57万元,增长11.00%,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专项业务费,专项业务费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56%,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2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随之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9%,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4.6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随之增加。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3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58%,同比增加18.77万元,增长15.56%,增长的原因是专项业务费从政府性基金调到一般公共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2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38%,同比增加0.57万元,增长0.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6%,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1.8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金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5%,同比减少2.03万元,降低6.50%,降低的原因主要是经费的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0.8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97.54万元,同比减少22.43万元,降低10.20%,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费的减少。
2022年支出预算197.54万元,同比减少22.43万元,降低10.20%,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费的减少。
七、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97.54万元,同比减少22.43万元,降低10.20%,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费的减少。
八、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197.54万元,同比减少22.43万元,降低10.20%,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费的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2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0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0.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5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该车已于2000年被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5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19万元。
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580万吨;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490万立方米;完成预拌砂浆供应量达到3万吨。全面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高质量、健康和持续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