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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的基本职责是:
1、确认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保护区域;开展保护电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法作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监督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危害、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据工作职能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隶属于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总数为9人,事业编制9人,事业在职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第二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市工业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82万元,下降17.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82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机构改革,单位撤销,人员划转到别的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8.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82万元,下降17.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1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5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54.6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14万元,下降29.5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机构改革,单位撤销,人员划转到别的单位。
5、住房保障支出(类)6.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8.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82万元,下降17.58。其中:基本支出7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93万元,支出决算为7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单位2024年无该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 %,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9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9%,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64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2%。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大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机构改革,单位撤销,人员划转到别的单位。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3 %。差异说明: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4%。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人员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该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等工作。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0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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