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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8 11:30     来源: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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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2、协助主管部门监测、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3、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工作;4、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5、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的建设和完善;6、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开展中小企业信用采集和评价,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7、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员4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172.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1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1.15万元,增长22.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85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90万元,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9.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75万元,下降53.56%,主要原因是 “惠企贷”项目专项资金减少,其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8.上年结转和结余3951.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80.50万元,下降44.59%,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的“惠企贷”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根据玉政办函【2022】73号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将2014年自治区设立中小工业信贷引导资金由玉林市本级出资且当前闲置的"惠企贷"资金转至广西玉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号,作为中小工业企业产业发展融资基金专款专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172.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4.8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04.39万元,下降86.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8.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

2. 卫生健康(类)14.74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

3. 资源勘探信息(类)399.1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14.81万元,下降87.96%,主要原因是“惠企贷”项目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12.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3717.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96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的“惠企贷”项目资金发生代偿业务支出。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90万元,增长32.65%。其中:基本支出21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2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99.58万元,决算数15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3%,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的相关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9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2.66万元,决算数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12.66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6%。预决算差异61.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等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5%。预决算差异8.4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业务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5%。预决算差异4.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全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今年无公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