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按照自治区工信厅的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填报2019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进行书面审查,主要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二)积极开展玉林市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能源20200102)要求,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成立了以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夏倩梅为组长,桂林市节能监察办公室肖桂寿、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董俊和赖李晔、玉林市节能中心庞胜文和黎一毅作为成员的专项节能监察组,于2020年9月8日至11日对玉林市7家企业开展了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监察的主要内容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产品)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通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促进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节能管理,规范能源计量和统计制度,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积极开展玉林市日常节能监察。
2020年我中心对3家企业开展了日常节能监察,监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通过开展日常监察,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管理。
(四)积极配合工信局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主要是协助做好重点企业用能节能情况汇总工作;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做好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工信局和有关业务科室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节能中心
第二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节能监察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82.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5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的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支出收入支出数基本平衡,结余减少。
9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为自治区节能中心的专项拨款,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区节能中心拨款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82.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2.4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0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费用。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缴费比率的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类)4.5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0.1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缴费比率的变化。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64.1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单位的商品服务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拨款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6.81.8%,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的提高。
5.年末结转和结余0.3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收入金额多余支出金额。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节能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6.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7.4%。其中:基本支出76.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6.55万元,支出决算为7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04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58.43万元,支出决算为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基本工资19.06万元、伙食补助2万元、绩效工资25.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1万元、住房公积金4.5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办公费0.51万元、邮电费3.01万元、物业管理费1.01万元、差旅费0.64万元、维护费3.65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3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节能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比上年增减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2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 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事务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5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区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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