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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基本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2.协助主管部门检测、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3.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是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10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年度总收入7183.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4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0.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1)较2019年没有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2)新增一名在编人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22.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惠企贷”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惠企贷”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益增加。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 7.上年结转和结余7088.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16.15万元,增长39.75%,主要原因是“惠企贷”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益作为信贷引导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开展相关工作继续使用该项资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7183.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4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19.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下降0.92万元,下降0.92%。
2. 卫生健康(类)5.26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下降0.14万元,下降 2.59%。
3. 资源勘探信息(类)53.2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92万元,下降23.03%,主要原因是没有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4.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7110.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17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惠企贷”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益作为信贷引导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开展相关工作继续使用该项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2.28%。其中:基本支出7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差异0.63万元,差异说明:人员工资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差异0.12万元,差异说明:人员工资调整。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88万元,支出决算为5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差异0.34万元,差异说明:追加人员工资经费。主要用于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1%。差异0.15万元,差异说明:人员工资调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预决算差异3.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预决算差异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规定减压调减等。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没有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范围为50万元以上项目。本部门无50万元以上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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